3月15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中国区域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0-2011》。报告显示,2010年尽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不同区域也受到一系列自然灾害的影响,但受到41号文件及其分工意见等政策效应的不断累积和释放的影响,地方政府发展旅游业的热情不断高涨,旅游业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区域旅游发展呈现出以下三大趋势:
第一,主要旅游客源地呈现出较强的区域集聚性和经济导向性。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我国主要客源地,其次是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市场份额最少。高客流产出地呈现“东中西”逐级递减的三级阶梯状空间格局,客流比例大致为“7:2:1”,累计70%的出游游客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此外,高客流产出地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都市圈和成渝城市群四大板块和“京、沪、广深”三个高客流产出极点。全国31个省市区出游能力前五名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江苏。
第二,主要旅游目的地发展绩效东高西低,但区域间差异逐步缩小。以国内旅游接待量和国内旅游收入作为核心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全国十五大绩效高的旅游目的地省份依次为江苏、广东、山东、浙江、辽宁、河南、北京、四川、上海、湖南、湖北、安徽、云南、福建、山西;全国二十大绩效高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依次为北京、上海、杭州、广州、苏州、济南、重庆、深圳、无锡、天津、南京、成都、常州、宁波、青岛、武汉、沈阳、西安、大连、厦门。重要旅游目的地省份和城市的空间分布也整体表现出东、中、西依次递减的特征。从近十年的发展趋势上看,国内旅游接待量和国内旅游收入较少的地区表现出更快的发展趋势,省份和城市间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西部各省区和城市旅游业的后发优势正在逐步释放。
第三,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三大经济区成为主导旅游流动的核心,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我国区域旅游发展衔接客源地和目的地的旅游流空间格局体系。
报告还根据对区域旅游发展态势和宏观环境的分析,对各级地方政府如何促进区域旅游的发展提出了相应建议。报告认为,一是国家旅游局应加大对区域旅游发展的宏观分类指导力度,特别是对各种类型、级别试点区域在进行政策体制、市场机制等在综合试点或各类创新中的分类指导,探索以旅游资源一体化、旅游管理一体化等为主要内容的途径;同时,推动地缘临近以及文化共通区域间的旅游合作,促进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整合,实现区域间合作后综合竞争力的整体提升,进而推动旅游产品集群和旅游产业集聚,扩大区域旅游的对外影响力。二是地方政府在重视国内旅游市场开拓的同时,合理引导入境旅游市场,尤其是国内没有大型节庆赛事活动,区域旅游发展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通过不同规模、级别、有特色的旅游节事活动的举办,强化区域旅游品牌和知名度塑造,并依据地方发展基础和资源特色,适度进行入境旅游营销和市场推广。三是重视依托国家战略,促进目的地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四是重视本土旅游市场主体尤其是以旅行社为代表的高品质本土旅游市场主体的培育,促进旅游流的合理流动,提升区域旅游市场主体竞争能力。
报告还就区域旅游发展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