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文化名城——拉萨 “拉萨”(Lhasa)是藏语地名。按照藏传佛教及苯教的理念,“lha” 意为“神”,有时特指“天神”,所以这一地名的藏语含义应解作“神地”或“天神之地”。
Lhasa的古称是Rasa,意思是“山羊之地”,这个名称与修建大昭寺时用大群山羊驮运石料的传说有关。汉文史籍中的“逻些”、“逻娑”等同义名称,是上述藏语称呼的不同译写形式。
拉萨是一座有着近1400年历史的文化古城。公元633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将吐蕃王朝的都城从今山南雅隆一带迁来,并修筑布达拉宫堡、建造大小昭寺,使此地成为西藏高原当时人口最多的重镇,奠定了拉萨城形成的基础。自公元9世纪下半叶吐蕃王朝崩溃,直到明初,拉萨一直处于各地方割据势力的交替控制之下,发展缓慢,但以大昭寺为中心的环形转经道渐趋热闹,早期城区的雏形因此形成。随着明朝后期藏传佛教格鲁派所隶拉萨三大寺的相继建立,特别是公元17世纪以后,由于受到清中央王朝不断册封扶持,**喇嘛转世系统取得西藏地方最高政教地位并建立甘丹颇章政权,拉萨再度成为西藏地方的权力中心,遭受连年战乱的布达拉宫、大昭寺也得到大规模修复扩建。从那时到本世纪初,大量民房、商号、客栈、饭馆等相继出现,与环绕大昭寺的转经道相互连通的街区业已形成并热闹繁华,商贾云集,成为西藏最主要的商品集散地,城市人口逐渐增长。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之下,金碧辉煌的各大寺庙和贵族豪宅、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兀立于低矮的民舍和凋敝的帐篷群落之间。1951年和平解放时,连同乞丐、游民,拉萨人口不足3万,所谓城区只是今八廓街及其周围一片,面积不足3平方千米,民房简陋,街道狭窄,垃圾遍地,恶性疫病不时流行。
1960年始设拉萨市。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拉萨市被定为自治区首府。
三十多年来,拉萨的旧城改造在保持传统风格的原则下有序进行,老城区的供电网、给水网、地下排水系统相继建成。与此同时,以旧城以北以西地区为城建重点,配套设施齐备的藏式建筑和新式建筑群迅速崛起,使拉萨旧貌变新颜。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拉萨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在保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同时,市政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公众文化教育卫生设施齐备,交通通讯发展迅速,已初具现代化城市规模。现在,城区面积已经发展到45平方千米。
拉萨是国务院于1982年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拉萨的大昭寺、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为中国重占文物保护单位。布达拉宫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将大昭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业已全面启动。位于旧城区中心的八廓街(因四川方音影响,汉语过去俗称八角街)较完整地保存了古城旧貌。八廓街最初是环绕大昭寺转经朝圣者踩出来的,可以说先有了八廓街然后才有了拉萨古城。在八廓街及其附近地区,还有与大昭寺同期建造的小昭寺、拉萨最古老的集市冲赛康,以及民主改革之前的拉萨衙门(藏语叫朗子辖)旧址、清朝驻藏大臣衙门旧址等等百余处历史文化遗产。千百年间,八廓街一直是西藏最大的贸易集散地。而今,它在西藏的小商品市场,尤其是民族特需用品和传统手工艺品市场上仍占有重要地位。各种富有特色的生活日用品、传统手工艺品、宗教用品、古玩旧货琳琅满目,市场一派繁华景象。沿街转经的人流和磕长头的朝圣者,则使熙熙攘攘的八廓街在浓郁的商业气息中又透着几分肃穆和凝重。
拉萨因城区一带年太阳总辐射值达202千卡/平方厘米,故享有“日光城”之美誉。
直到和平解放前夕,拉萨仍没有与外界连通的公路,只有一段从布达拉宫脚下到罗布林卡的简易道路,短暂行驶过靠牛驮人扛零部件进藏后重装的小轿车。而今,拉萨已发展成为西藏自治区的陆空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