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住房公积金**对象为申请**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体条件
(一)、一手房按揭**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6、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4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余额;
8、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手房按揭**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有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5、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6、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8、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4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余额;
10、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一手房置换抵押**(商转公)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有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处于正常还款中;
5、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余额;
9、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二手房置换抵押**(商转公)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有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处于正常还款中;
5、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8、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余额;
10、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流程
一手房按揭**:
1、借款申请人备齐材料;
2、由开发单位代为提出申请;
3、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4、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5、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6、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7、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8、银行发放**;
9、领取借据。
二手房按揭**:
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2、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3、在公积金**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4、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6、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8、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9、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10、银行发放**;
11、领取借据。
四、商转公
一手房置换抵押**:
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2、在公积金**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3、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4、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5、还清原**,办理解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8、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9、银行发放**;
10、领取借据。
二手房置换抵押**:
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2、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3、在公积金**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4、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6、还清原**,办理解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8、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9、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10、银行发放**;
11、领取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