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千与千寻
非深户如何办理台湾自由行?
紫藤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须知
(赴台个人旅游)
一、申请对象
(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2、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新**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三)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在我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证件的换发、补发
(一)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遗失、损毁。
(二)申请换发、补发证件,还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本人证件损毁说明书。
2、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情况说明。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后,须通过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向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每次申请均须本人亲自前往就近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递交申请。
六、受理机关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
七、办结时限
办结时限:30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八、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30元
一次签注 每项次20元
九、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查询**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20-11185(广州),0755-11185(深圳)。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保留变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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