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福田杯”户外羽毛球推广活动景田小学站参赛须知
1、参赛对象
莲花街道居民均可组队参赛。
2、参赛资格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年龄必须年满18岁(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不超出60岁(1961年1月1日前出生)。
(2)现役及退役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均不能报名参加。
3、参赛队员在参赛期间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携带者按弃权处理。
4、团体赛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每轮第一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交换运动员出场名单,未按时提前名单者,作弃权论。
5、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参赛单位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参赛单位,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