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高品质夜间文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加快形成夜间旅游经济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山东省将按照“区域化、特色化”的要求,积极拓展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链,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推动山东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至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